[评论]依靠亿万农民发展农村生产力

  • http://www.aweb.com.cn 2008年10月30日09:53 三农在线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三)

  30年前,农村改革启动了全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30年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农村、城市改革的历史基调,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值改革开放30年之际,继中国工业化进程取得历史性成果之后,在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定之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实现2020年全国人民达到小康生活的战略目标,再度将全国改革发展的着力点选在了农村,为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这一重大判断的作出,是基于30年改革开放、近60年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历史总结。目前,我国13亿人口中,农村人口在8亿左右,而其中2亿人已长期进入非农产业,由此,从事农业和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口已接近对等。这样,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已达到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即今后的经济发展,势必出现非农产业就业人口数量超出农业人口数量的现实。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既是1840年以来几代中国人的梦想,也是关乎中国未来命运的巨大挑战。而中央在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刻,将关注的目光转向农村,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辨证思维魅力,即“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换言之,只有形成更雄厚的农业基础,才能支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工业和城市发展,只有农村的进一步繁荣,才能为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创造必要的有利条件,而占全国人口主体的农民能否致富将决定2020年小康战略目标的能否实现。显然,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已成为中国最终完成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先决条件。

  为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中央明确要求,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众所周知,生产力要素包括人和物两个方面,其中,人的因素是生产力发展的源泉所在。30年农村改革的成功,其基本经验就在于打破制度对于农民的束缚,调动亿万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30年后的今天,中央重申改革对于农村发展的决定性意义,就是要求坚持30年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继续破除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所面临的种种制度性束缚,从而依靠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更大发展。为此,《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制度性变革方面提出了重大的原则要求。其中一个关键内容,即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农民土地承包权问题上,十七届三中全会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主张要“长久不变”。由此,继二轮土地发包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将得到充分的巩固,即不论农民的土地耕种或休耕,土地产出或大或小,其土地承包权均将长久不变。

  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充分保障,就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地的合理流转开辟了道路。因为,农民不再担心因土地流转而失去土地承包权,反而可以将承包土地变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为此,《决定》规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样,外出打工的农民仍可借土地流转获得稳定的土地收入,而务农的农民则有条件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发展高产高效的现代农业,从而不断提高国家的粮食安全水平,而这一切利益均可借由市场的资源配置达到最大化、持久化。

  另外,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发展农村生产力就更需要科技的支撑。围绕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不仅要引进科技,而且必须自主研发新技术,才能使中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事关中国未来发展的全局。而要使农村改革继续推进,就必须依靠亿万农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为,历史经验证明,在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在亿万农民中均蕴藏着克服一切困难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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