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为此,国家环保总局10月26日发布《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为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该计划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试点示范为先导,重点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污染“源头控制”。“十一五”目标是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新增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到2010年,在1万个行政村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成1万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完成500个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建设10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工程建设300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完成600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完成5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创建2000个环境优美乡镇,创建1万个生态村。除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予以奖励,并完善200个县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本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为保障《计划》顺利实施,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环保协调、部门分工、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资金保障。应加快推动制定相应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加强对县、镇(乡)政府领导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