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非常巨大,但是如何让科技能够发挥出作用,是科技兴农的关键问题,科学技术转化的载体生产组织机构是实现科技转化的关键环节,是依靠家庭经济实现科技的转化,还是更多地依靠中小企业实现科技的转化?
科学技术要变为生产力,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活动中,实现科学技术转化一个是家庭承包经营单位,一个是农业各种企业,特别是广大的农业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推广应用科技的内在冲动最大,科学技术的转化可以使中小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
小规模、分散的、没有专业分工的、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实现科技转化的经济实力不够,经济动力不够,这是向家庭经济推广科学技术效果不大的关键原因,是科技兴农效益不大的关键原因。
广大的农业中小企业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也是推广农业科技的主力军。脱离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兴农是无本之木,只有通过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才能促进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
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企业上马新项目,都需要大量的资本金,需要金融资本的积极支持。目前我国金融体制制约和束缚广大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计划经济式的、官僚化的国家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害怕承担金融风险。国家农业科技投资的政策没有落实到国家银行的具体贷款操作规程中,国家银行对农业中小企业的项目贷款没有体现国家科技兴农的政策性。国家科技投资与企业发展贷款脱节,与市场经济的需要脱节,这是国家农业科技投资效益差的主要原因。
国家农业科技投资的重点应该向农业中小企业倾斜,把国家农业投资从分散的小规模的科技投资转变为相对集中的大规模的科技投资。
用于农业科技投资的国家财政资金应该明确由国家财政承担一部分,理由是农业是国家第一大事,科技是生产力,这是国家财政承担农业科技投资风险的最大理由。
用于农业科技投资的国家财政资金最好通过银行对企业的项目贷款来实现,改变由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科技投资的现状,加大国家银行对农业科技贷款的责任,加大国家银行对农业小企业的小额贷款,扭转国家银行对农业中小企业的认识——中小企业承担贷款利息的能力强,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产生的中小企业具有较好的金融资信。
国家财政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科技开发项目进行市场化规模化投资,国家财政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这是国家农业科技投资的着力点,也是科技兴农的着力点。
农业中小企业没有纳入国家农业投资的范围,没有纳入国家扶持农业的范畴,是对中小企业的一种歧视,致使国家农业政策没有完整的兑现,使家庭经济与中小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社会地位。
树立大农业的概念,中草药生产加工、水果深加工、可以创造上万亿的市场价值,可以使一亿以上的农业人口彻底脱贫致富。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大农业对中国三农问题的重大作用,国家财政应该拿出大笔资金推动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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